因工作需要,经县委编委同意,葛公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编外人员1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基本要求
招聘 |
招聘 |
招聘条件 |
备注 | ||
专业 |
学历 |
年龄 | |||
专业技术岗位 |
1 |
不限 |
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
40周岁以下(198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
为东至县户籍人口;持有C1及以上驾驶证,具有五年以上实际驾驶经验,未发生较大交通安全事故;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中共党员优先。 |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具有良好的品行、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年龄等条件;
5.无违法犯罪和不良记录。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人员;
3.在读的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个人征信有严重不良记录的人员;
6.经人社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7.法规政策规定不适合从事招聘岗位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由葛公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由葛公镇人民政府发布。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10日—3月14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葛公镇党建工作办公室(政府二楼楼梯口右手边第一间)。
3.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3张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
(5)现场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
报考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及相关材料。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其后果由个人承担并取消报考资格。
4.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葛公镇党建办会同镇纪委共同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未达到规定比例的,考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由葛公镇党建办公室通知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准考证或不按时参加考试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三)考试
原则上采取面试和驾驶技能测试两项考试,如岗位报名人数超过30人,先进行笔试后,笔试成绩前10名的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不纳入总成绩。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气质等适合招聘岗位须具备的必要素质及潜能。面试满分100分。
驾驶技能测试采用实操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的驾驶技术、车辆控制、心理素质、安全意识、应急处理等方面的能力。驾驶技能测试满分100分。
总成绩按照面试与驾驶技能测试各50%的比例合成。
总成绩在葛公镇人民政府公告栏公布。
(四)考察
考察:考察工作由葛公镇组织实施,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
对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无异议的进入试用期。
五、聘用与待遇
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试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满合格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中共东至县委办公室东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东办〔2023〕23号)有关规定,由葛公镇人民政府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工作服务期(含试用期)初次签订3年合同。
六、相关事宜
(一)拟聘用人员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葛公镇政府办理报到手续,若不按规定时间进行报到,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二)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三)本公告由葛公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咨询电话:0566-8341711
监督电话:0566-8341705
东至县葛公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