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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黑龙江牡丹江师范学院后勤管理处招聘工程项目管理总顾问和校内工程项目管理技术顾问2人公告

发布:2025-03-03 14:04:54  关注:75次

因学校基本建设和后勤管理处整改项目工作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详见牡丹江师范学院主页(http://www.mdjnu.cn/)。

二、招聘原则

(一)公开招聘工作从学校基本建设的大局出发,紧密结合学校事业发展需要。

(二)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平等竞争,择优录用。

三、招聘职位

工程项目管理总顾问1人,校内工程项目管理技术顾问1人。工程项目管理总顾问面向全社会招聘,校内工程项目管理技术顾问面向学校在岗职工招聘。

四、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

4.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创新能力以及团队协作精神,热爱教育事业,乐于奉献,身心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二)其他条件

1.具有建筑学等相关专业学习经历。

2.应聘人员年龄应在60周岁以下,1964年3月1日之后出生。

3.熟悉土地划拨流程、相关证件办理及工程前期报建审批等流程。熟悉国家及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掌握建设工程规范、技术要求、施工工艺、材料设备等。

4.具有5年以上建筑工程管理实践经验。

5.具备工程项目独立管理能力(从开工准备到竣工验收各阶段的各项工作)。

6.具备较强的项目管理工作能力及素质,制定合理的报建计划,明确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和工作节点,跟踪报建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7.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与政府部门、设计院等各单位进行有效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土地划拨和工程报建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8.具备良好的书面沟通能力,能够撰写报告和申请等材料。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5.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岗位职责

(一)工程项目管理总顾问岗位职责

1.与各单位各部门沟通协调,全面负责小蜜蜂土地上1.95公顷范围内工程建设的前期手续办理,包括含但不限于土地征收、高压线迁移、土地用地性质调整、控详规划调整、修详规划调整、设计方案选用、施工图纸的调整、土地划拨,直至取得规划两证及施工许可证。

2.配合小蜜蜂土地上1.95公顷范围内工程建设进行前期报建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工程报批手续、可研更改及评审、环境影响评价、初步设计审批,直至项目获批。

3.协助学校完成地质勘查、工程设计、造价咨询、施工、监理等单位的招标工作,协助通过施工图审查和消防设计审查等。

4.对接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办理临时用电、临时用水,组织协调完成场地平整、施工现场安全维护等工作。

(二)校内工程项目管理技术顾问岗位职责

1.配合协助工程项目管理总顾问开展各项工作。

2.参与协助完成建筑控详规划、修详规划、初步设计、施工图纸设计等技术工作。

六、聘用管理及相关待遇

(一)工程项目管理总顾问

1.本次招岗工程项目管理总顾问采用全职聘用制,双方签订劳动合同,通过合同约定相关事项,聘期为6个月,自聘书签订日期开始计算,聘期根据实际需要适当调整。

2.工程项目管理总顾问薪酬按月发放,每月税前0.9万元。

3.聘用人员根据个人实际情况自行购买相应保险。

(二)校内工程项目管理技术顾问待遇

校内工程项目管理技术顾问,在每月原有的薪酬基础上增加税前0.5万元岗位津贴。

七、报名程序

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3月1日至3月11日,请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发至邮箱:msyrsc@163.com,应聘材料内容详见附件1。

八、资格审查

学校对应聘人员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确定参加现场确认人员名单。资格审查结果通过报名人员的邮箱反馈,不用其他方式通知。

对资格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提请仲裁,仲裁由牡丹江师范学院负责。仲裁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的取消网上报名资格。仲裁联系电话:0453-6516099。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当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填写有误的,责任自负;若有弄虚作假的情形,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

九、现场资格确认

(一)确认时间

2025年3月13日,上午9:00至11:00

(二)确认地点

牡丹江师范学院综合楼1403室

(三)参加人员

应聘人员报名邮箱收到审核通过的人员。

(四)所需材料

现场资格确认环节所需提供的材料,具体请详细参照《应聘材料目录》(附件1)。应聘人员需将此目录打印,并附于所提交材料的首页位置。

请提供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在现场资格确认流程结束之后,各类证件、证书的原件将会返还至应聘人员。其中,《牡丹江师范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以及《牡丹江师范学院应聘人员思想政治鉴定表》的原件,连同其他复印件材料,将留存用于存档以及后续的核查工作。

如发现弄虚作假、材料准备不齐或不能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者,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十、考试

学校组织考核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采用面试的形式进行,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专业素养、业务能力和岗位匹配程度。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方式,若面试评委中三分之一及以上评委评定的分数在60分以下,或者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不合格,不予聘用。成绩折算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数字(不四舍五入)。

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通知详见牡丹江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mdjnu.cn/。

十一、体检要求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十二、公示和聘用

确定拟聘任用人员,在牡丹江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学校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十三、纪律要求

纪检监察部门对考试过程予以监督,对于违反考试纪律,存在营私舞弊行为,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相关人员,将予以严肃处理,依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

十四、几点说明

(一)本次招聘的所有信息均通过牡丹江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的公开招聘专题予以发布,不再采用其他方式进行通知。应聘人员应当及时关注网站所发布的公告以及有关信息,了解招聘工作的进程。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致使错过考试的任何环节,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相应的后果。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现场确认、考试、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三)违纪违规行为,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予以处理。

(四)学校实行师德失范一票否决,聘用期间,如出现有违师德师风行为,予以解聘。

(五)公示期满的拟聘用人员,凡在资格审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相关规定及录取原则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五、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电话:0453-6511083;0453-6516099 人事处(教师工作部)

监督电话:0453-6515566 校纪委办公室

牡丹江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mdjnu.cn/

牡丹江师范学院地址:牡丹江市爱民区文化街191号

上述电话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本公告由牡丹江师范学院人事处(教师工作部)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牡丹江师范学院

2025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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