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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池州市贵池区2023年招聘110名社区专职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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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3.热爱社区工作,热心为居民群众服务;

4.贵池区户籍(2023年8月21日前),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7年8月以后出生)。

5.已经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3.现役军人;

4.在职的贵池区村(社区)干部。

5.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社区工作者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人员有《安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八条所列情形(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于2023年8月21日起在池州市人事考试网站(http://rskszx.czsrsj.chizhou.gov.cn)、贵池区政府网(http://www.ahgc.gov.cn)发布。

(二)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3年8月30日08:00至2023年9月5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池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rskszx.czsrsj.chizhou.gov.cn)。报考人员登录池州市人事考试网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用等资格。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报考人员报名后至2023年9月6日16:00前登录池州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2023年9月7日16:00之前可以改报符合招聘要求的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3年9月8日16:00前登录池州市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45元/人,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在9月25日工作时间到贵池区人事考试指导中心(402室)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审核确认手续(地址:池州市秋浦东路168号,联系电话:0566--3214808)。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供低保证;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供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9月11日12: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四)笔试

笔试时间:2023年9月23日上午8:30—10:30。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满分120分。

笔试地点设在池州市区,具体考试地点、考场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可于9月20日09:00至9月22日24:00,从池州市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达到6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占40%(主要为政治、经济、法律、人文、国情等常识,写作)和岗位业务知识占60%(主要为社区建设知识),总分120分。

笔试成绩将在贵池区政府网站上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

(五)资格复审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1:2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的人选,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及报名资格审查表(自行下载),近期两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

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的时间内按同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复审递补不超过2次。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按规定缴纳面试费用,发放面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

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设定面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成绩合成

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确定(按照“四舍五入”规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考试最终成绩=笔试成绩÷1.2×0.6+面试成绩×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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