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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合理调配城乡教师资源,经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从区内农村中小学(含农村区直学校)选调50名教师到城区小学任教。现就选调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按照实际需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自愿的原则。
二、选调学校、岗位及计划数(见附件1)
三、选调对象及条件
湖南事业单位考试
选调对象为池州市贵池区在编在岗的农村中小学(含农村区直学校)。选调对象应具备下列条件:
贵池区教育体育局贵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13日